8月4日,记者从山西省水利厅获悉,省水利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落地见效工作举措。
今年以来,省水利厅出台了《关于推进全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农村供水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行动指南。要通过加强政策宣讲、解读和培训,进一步增强市县推进农村供水高质量工作的决心和信心。要明确建管模式,加快推进农村供水“3 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优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小型工程规范化,实现县域专业化管理全覆盖,最大程度实现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
要创新融资机制,积极与发改、财政和银行金融机构对接,研究制定适合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的配套政策,完善财金联动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带动更多的金融支持和社会资本参与投入,为全省农村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地“资金活水”。
要注重示范引领,以本年度省级资金支持的15个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供水项目和10个小型工程规范化建设改造项目为重点,鼓励地方创新经验做法,用好用活省级资金,为全省推进农村供水工作提供范例。
要从严监督考核,加快沟通对接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市县实施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范围,研究制定专门的项目验收和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持续加强对项目进度、质量控制、资金使用等的跟踪管理,强化过程管控,用管用实用的政策办法确保项目按程序、依标准稳步实施。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压实市、县、乡政府农村供水保障的主体责任和各相关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以县(市、区)为单位,凝聚各方力量,加快推动规划任务落地实施;强化县域统管,鼓励组建县级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公司或机构,承接全县工程运行管理,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一管理、统一运维、统一服务,提高从水源到农户的全链条管理水平。(记者 郭卫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