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6日,平陆公安交警大队张店中队民警在苏北线路查,查处三起未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
9时30分许,民警对一辆车牌为豫vt***3的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乘坐人郭某成未系安全带,民警立即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耐心宣讲了未系安全带存在的安全隐患。
9时50分许,民警在检查一辆车牌号为晋m***9*的小型轿车时,乘坐人曲某着急辩解。后在民警的批评教育下认识到自己未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10时许,晋m***97号小型汽车被民警检查时,发现副驾驶乘坐人马某宸未系安全带,民警对其进行了宣传教育:主驾副驾的安全同样重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对乘坐人郭某成、曲某、马某宸作出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