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记者获悉,为贯彻落实《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山西省出台《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明确规定了晋创谷的总体要求、建设布局与条件、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指导全省11市因地制宜高质量建设晋创谷,打造区域创新引领驱动平台,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我省高度重视科技创新,聚焦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四链”融合发展,制定了晋创谷三年行动计划和26条政策措施,举全省之力高水平打造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目前,晋创谷已在太原、大同两市挂牌,两市晋创谷市场化运营及创新研发应用等顺利推进,发展态势喜人。其他9市也依托各自创新资源,筹建各具特色的晋创谷平台。
《方案》指出晋创谷要集聚科技创新资源,创新体制机制,整合创新要素,促进“四链”融合。要实现产学研贯通,聚焦科技成果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和应用场景建设,集聚和引进高校院所、创新型企业等优质创新资源,打造形成政策健全、功能齐全、开放共享、人才队伍完善、可持续发展的创新驱动平台,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方案》明确晋创谷建设布局。晋创谷要重点选择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高、科技创新基础较好、科技成果转化特色突出、对周边区域辐射引领作用强的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建设。其中,要以山西设区市、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为建设主体,依托至少一所山西省内外高校,在属地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内规划设置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开展全域性科技成果概念验证、中试熟化、企业孵化和产业化的试点及示范。
《方案》提出晋创谷建设五方面条件,包括拟筹建的设区市应组建工作专班、要围绕本地产业和区域发展定位建设、总体规划面积不小于10平方公里、具备较好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基础和突出的区位优势及实施条件、能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特色鲜明等。
《方案》明确晋创谷的9项重点任务,包括聚集各类科技创新主体资源、组建高水平专业化市场化运营机构、加强科技型初创企业的引育和孵化、围绕产业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着力提升技术转移服务能力、增强金融资本支撑能力、完善创新驱动发展体系、营造良好创新生态环境、开展各具特色的试点和示范任务。
《方案》要求,晋创谷要建立“专业化 市场化 功能化”发展运营公司,面向省内外引进懂技术、懂资本、懂产业的核心运营管理人才,重塑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流程,提升技术转移队伍服务能力,建成“创新 成果 资本 社会参与”全链条、全周期的专业化服务体系。(记者沈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