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绛县籍王某某在互联网平台发布谣言视频及不实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绛县公安局依法行政处罚。
经查,2023年11月以来,违法嫌疑人王某某为博取眼球,涨流量,进而获取经济利益,采用“口播”的方式,使用网上找到的剧本,谎称是自己身边最近发生的事件或自己最近听说的事件,录制视频并发布,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目前,绛县公安局已依法对违法嫌疑人王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