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公安局城区中心派出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新模式,坚持“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早处置”化解原则,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持续在社会稳定面管控上再发力、再优化。
发挥所调力量
对于治安案件涉及的矛盾纠纷,办案队确保全面、准确调查取证,为调解工作和调查可能存在的违法犯罪提供证据支撑。对于双方当事人有调解意向,由办案队及时移交社区队介入化解。针对重点、难点矛盾纠纷,建立“一事一档”紧盯跟进。同时,充分发挥“建华调解室”和“智慧云码服务平台—欢迎打扰工作室”作用。
推动警民联手
针对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纠纷,与辖区街道整合对接,充分发动网格员、志愿者、治安积极分子等力量,点对点、面对面地展开矛盾纠纷化解;充分借助当事人亲友、邻居、居/村委会等社会力量,充分发挥人熟、事熟、地熟三大优势,提升工作配合度,及时开展调解工作;同时,引导各方中间人直接进行说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深化部门协作
针对土地纠纷、经济纠纷等类型纠纷,积极协调信访、法院、工商、教育等职能部门介入,完善协同治理工作机制,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治安调解等手段,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切实增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质效,真正为民办实事、解难题。
城区中心派出所在积极开展矛盾化解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提升辖区群众法律意识,主动引导群众运用正确的方式对待矛盾,准确表达个人意愿,通过合法途径反映诉求,有效预防“民转刑、刑转命”等案事件的发生。